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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时间:2022-07-19 16:59: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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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序号

        地市

        区县

        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171

        梅州市

        365BT体育app_mobile38365-365_365betappios

        枫朗镇大埔角仙子下村

        X2GD202109250126

        对第13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编号为:X2GD202109080092回复情况不满意。
          1.梅州森泰公司以采矿之名,行“洗山砂”之实,调查核实情况中只字未提。
          2.严重质疑调查核实情况中,提到“生产用水为循环用水”,请给出调查证据。
          3.调查核实情况中关于“生产用水为循环用水”“未直接排放到溪流”“未出现下游溪流污染”等的结论依据是什么?
          4.泥浆污染河流行、洪水期开采区出现的山体滑坡、泥土流失行为何核实情况不做任何解释?
          5.调查核实中提及“生产运输时出现扬尘”“未出现严重大气污染”,检测情况如何?
          6.请问对该企业采矿和洗山砂行为开展过环境影响评价没有?有无落实评价中关于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要求?
          7.该公司使用大型泥头车运输对路基造成损坏以及出现违规超范围使用林地是否违法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对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
          8.调查核实情况提及“与运输道路所途经的村民小组协商沟通村道使用事宜”,请问协商沟通结果如何?
          9.中央环保督察组即将进驻广东之时,才针对该企业出现违规超范围使用林地建工棚及护坡行为,发出整改通知,是不是意味着中央环保督察组离开广东后,该企业就可以马上复工复产?
          10.处理和整改情况中提及“企业完善采矿方式,减少灰尘,并使用小型运输车运输”,要求过于笼统,未能明确企业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具体的防治大气、水和噪音污染措施。

        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针对群众提出的疑问,经查:

        1.该公司矿山开采范围的林地使用手续己完善,广东省林业局已批复《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粤林地许准〔2020〕95号)。

        2.该公司矿山属持证合法矿山,采矿许可证:C4414222010097130076299,有效期到2022年10月30日。现场未发现该公司矿山越层越界开采。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8 号)“(六)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现有固体类矿山在确保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前提下,可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利用其尾矿资源以及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开采方式、开采顺序不可避免产生的废石弃土生产建筑碎石和机制砂,无需补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无需另行办理采矿登记。”和“其他陆域开采建筑用砂及普通粘土类矿产参照执行”的规定,该公司矿山按照《流岗亭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开采方式和开采顺序进行瓷土淘洗分离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3.关于反映生产用水为循环用水无调查证据、废水外排等问题。经生态环境部门核查,该公司的瓷土矿开采项目、瓷土矿综合加工厂均办理了环保手续,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废水必须循环利用。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和365BT体育app_mobile38365-365_365betappios非煤矿山联合检查情况,均未发现废水外排。近期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未产生废水,不存在生产废水外排。

        4.关于该企业生产运输时出现扬尘,造成大气污染的问题。由于该公司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生态环境部门暂无法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检测。

        5.关于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落实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的问题。经生态环境部门核查,该公司在枫朗镇仙子下村流岗亭经营瓷土矿开采和瓷土矿综合加工厂均办理了环保手续。其中,瓷土矿开采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有沉淀池,对矿区地表径流携带的泥浆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使用雾炮和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对物料运输车辆进行盖密措施等;瓷土加工与废砂综合利用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有沉淀池,对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采用雾炮和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以及对物料运输车辆进行盖密措施等。

        6.关于反映该企业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具体的防治大气、水和噪声污染措施的问题。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均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雾炮和洒水车进行降尘处理,该公司采取了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

        7.经林业部门核查,该公司存在违法占林256平方米建工棚及护坡情况,针对此情况,林业部门已将该线索移送枫朗镇人民政府查处,枫朗镇人民政府对企业作出了处罚3584元的决定,并责令企业拆除板房,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8.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问题。待企业整改完成存在问题,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复工复产。

        9.关于使用大型泥头车运输的问题。目前,该公司已停工停产,未发现使用大型泥头车运输的现象。

        10.经水务部门核实,该公司已办理水土保持自主验收。

        11.关于与运输道路所途经的村民小组协商沟通村道使用事宜的问题。枫朗镇仙子下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8月20日与梅州市森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修建道路协议》,根据协议,仙子下村民委员会同意该公司长期使用途经村道,即供该公司运输车辆通行使用。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矿区违规超范围使用林地建工棚及护坡;(二)矿区柱镰尾新上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未完善环保审批手续;(三)矿区违规占用地复种部分农作物枯死和临时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人员对该公司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并明确了整改督导责任单位:一是完善临时建设用地手续,在春季前完成补种农作物(整改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二是完善林地手续(整改责任单位:枫朗镇政府、县林业局);三是完善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整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同时,调查人员还要求该公司做好整改工作,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生产。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矿区违规占用地复种部分农作物枯死和临时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该公司矿区农作物复种工作已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22年5月24日为该公司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批复面积0.2578公顷,使用土地期限至2024年5月12日。

        二是关于该矿区超范围使用林地建工棚及护坡的问题,枫朗镇政府已于2021年5月9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3584元,要求该公司拆除256平方米的板房。该公司已于2021年9月28日缴清罚款,办理了用林手续和恢复了林业生产条件。

        三是关于该矿区柱镰尾新上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未完善环保审批手续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已于2021年9月28日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13.25万元,该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4日缴清罚款并于2021年12月31日办理了项目环保审批手续。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2年7月19日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序号

        地市

        区县

        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228

        梅州市

        365BT体育app_mobile38365-365_365betappios

        高陂镇黄泥凹村小村庄太水坑山坡上

        X2GD202109250038

         曾反映365BT体育app_mobile38365-365_365betappios高陂镇黄泥凹村小村庄太水坑山坡上某矿场以开采瓷土的名义非法开采稀土,造成山林破坏水土流失、污水污染下游汇入韩江、夜间开采噪音扰民等问题。对于梅州市政府公式的第19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中,受理编号为:X2GD202109130119X2GD202109130119的办理情况不满意。

        经查,该案件反映情况与第29批第152号案件反映情况一致,属重复信访案件。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信访反映的地址为365BT体育app_mobile38365-365_365betappios高陂镇黄泥凹村民小组大水坑山场,因无路前往,调查人员使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勘查影像显示高陂镇黄泥凹大水坑山坡附近未发现破坏山林的情况;未发现非法开采稀土矿的行为;该山场附近水流清晰,暂时未发现水土流失情况;经勘查现场不存在水污染和噪声污染的情况。

        信访反映的山坡上的矿区实为与高陂镇黄泥凹村民小组大水坑山场相邻的梅州市振奋矿业有限公司高陂镇洋子湖井坑尾瓷土矿区(以下简称“该瓷土矿”),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因该瓷土矿未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手续,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没有及时维护修缮水土保持设施,裸露地林草植被生长不理想,清表作业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影响了周边村庄的环境。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该瓷土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未完善林地使用手续;2、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未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手续;3、未进行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人员对该瓷土矿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并明确了整改督导责任单位:一是完善林地审批手续(整改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二是完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手续(整改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三是完善环保竣工自主验收手续(整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同时,调查人员还要求该瓷土矿做好整改工作,在整改完成前不得复工。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该瓷土矿未完善林地使用手续的问题,该瓷土矿已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林地使用许可。二是关于该瓷土矿水土保持设施不完善,未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的问题,该瓷土矿已按相关要求完善挡土墙、沉砂池、排水渠等水土保持设施,并委托第三方完成自主验收,2022年4月18日县水务局出具了验收报备证明。三是关于该瓷土矿未进行环保自主竣工验收的问题,该瓷土矿于2021年9月1日与第三方签订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合同,并于2022年5月16日完成了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2年7月19日